Amazon创始人杰夫·贝佐斯
1月12日是亚马逊公司创始人和总裁杰夫·贝佐斯35岁的生日。这位古巴移民的后裔凭借超人的胆识和敏锐的目光,在短短3年时间里,从无到有,使亚马逊公司成为世界最大的网上书店。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多就增长20倍,市场总值超过拥有1000余家分店的美国最大的庞诺书店的8倍。而他本人也成为比尔·盖茨式的美国新一代超级富豪,身价数十亿美元,创造了又一个“美国神话”。
突发奇想,白手起家
做出人意料的事大概是杰夫·贝佐斯的专长。 亚马逊公司便是他无数灵感中的一个。
杰夫·贝佐斯从小就是个富有创造性的人。3岁时,他手拿螺丝刀,试图把自己睡的摇篮改造成一张大人的床。懂事以后,他一直梦想成为一名宇航员或物理学家,飞机模型和太阳能灶等实验器材摆满了他的房间。高中时的贝佐斯筹建了鼓励创造发明的“梦研究所”,并鼓动伙伴们积极参与,初次显露了他成为企业家的潜能。在普林斯顿大学读书时期,他表现出对计算机的浓厚兴趣,获得电子工程与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他说:“我已经陷入计算机不能自拔,正期待着某些革命性的突破。”工作以后,凭借旺盛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贝佐斯很快成为华尔街一家投资基金的副总裁,负责对网络科技公司的投资。1994年,深切体会到网络市场的巨大机遇的贝佐斯出人意料地放弃这条件优越的工作,来到西雅图,于1995年7月在自家的车库里建起了网上图书销售公司———亚马逊,这个名字与世界流量最大的河同名。
创业之初,条件十分艰苦,他每天在附近的一家庞诺书店的咖啡屋里会见供货商或求职者。三年后,随着亚马逊公司股价的迅速上涨,贝佐斯成了亿万富豪。但是,他清醒地意识到,这些财富可能一夜之间就化为乌有。他开的仍是一辆旧的日产本田汽车,并仍保持着创业时的那股拼劲儿。
他“用不尽”的能量感染着亚马逊公司的每位员工。工作时,他不断地在那个三层搂里跑上跑下;而参加公司组织的曲棍球等活动时,他总是第一个脱下他的衬衫,大叫着在头顶挥舞。他希望公司每位员工都能各尽所能地做好每一件事。
网络圣手,留住顾客芳心
亚马逊公司会拥有今天的450万顾客通过电脑网络来访问,是因为它有计算机网络和销售方面的优异人才,而且,不管是牛津诗人、摇滚歌手,还是披头士,只要有某种特长,就能在亚马逊自由发挥。这些人就像他们的总裁贝佐斯一样,都有自己的“花花肠子”,并不断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各种“花花点子”。公司人事部经理说:“我们公司需要的是各种各样的怪才。”
亚马逊公司延长了“即将被电子书籍取代”的传统书籍的寿命,通过以新的销售模式出售老式的书籍而赚取大把钞票。虽然后来包括庞诺书店在内的许多竞争者也建立了网上书店,但他们已是在亚马逊会“跑”的时候刚刚开始学“爬”。
方便购书是亚马逊的最大特色,通过网络,顾客可以任意检索、预览、购买任何书籍。而且,用户只要在该网上买过一次书,其通信地址和信用卡账号就会安全地存储下来。亚马逊公司还利用软件收集顾客在购物爱好和购物历史方面的信息,随时为顾客购买图书提供建议。顾客只要轻点鼠标,就可等书上门,不必为在大商场找车位而发愁。为确定顾客收到书籍,书店会随后发电子邮件加以确认。
亚马逊网的一个诱人特色是客户书评栏目,迄今已存有80万份这类书评,有时还邀请作者上网聊天,并引导顾客进行生动活泼的辩论。公司还组织了一个在线竞赛活动———“故事由谋杀开始”。在这个活动中,参赛者通过续写一个由著名作家约翰·厄普代克开头的故事来参与竞争。这是一个成功的营销策略,共有40万人通过电子邮件送来续写的故事。这种客户参与有另外一个功能,即“集体过滤”功能,亚马逊的计算机通过跟踪购书品味相似的人以及他们喜欢和不喜欢的书籍,可以将顾客分门别类。
亚马逊书店的独特魅力吸引了许多固定客户,他们非常认同这个品牌。不久前,亚马逊推出了网上礼品屋,根据所做的统计,发现有64%的购买者是固定客户,并呈增长趋势。对许多人来说,亚马逊是通往文学之路的生命线。美国律师玛西亚·艾丽斯在香港工作,当她每次回美国时,总要带回满箱书籍。而现在,她每月在网上买两本书。她说:“我认识的许多人都在亚马逊买书。”(待续)






